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李汉青  发布时间:2017-03-09   浏览次数:2596

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国防生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地方大学生。毕业国防生到军队任职后,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首次授予军衔、确定职务和专业技术等级、住房补贴等方面,与军队院校同期入学、相同学历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一、报考条件

1.报考对象:参加 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主要要求:男生身高162㎝以上,女生身高160㎝以上。标准体重()=[身长()-110](),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两眼裸眼视力4.5 (0.3)以上,矫正视力 4.9(0.8) 以上,无传染性疾病、色盲、红绿色弱、明显的疤痕斑痕等。

4.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 周岁(截止2016831),未婚。

  二、报考程序

1.填报志愿:考生应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按照本省( 市、区 ) 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国防生都是提前批次录取,与军队院校同步进行。所以,报考国防生志愿时,应与报考军校志愿统一考虑。

2.政审、面试和体检:国防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由所在省军区系统组织,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政审、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请登录考生所在省 ( 市、区 ) 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

3. 录取:政审、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且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的,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照院校招生计划向院校投档。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5%投档。生源不足时,从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中调剂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4. 签订协议: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

5.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高校和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订等情况,合格者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国防奖学金标准及发放

  国防生在校期间,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规定承担相应义务和待遇。每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本科每人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18000元。国防生在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也可以参评所在高校提供的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奖学金,但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国防生享受军队提供的军事教育训练资源,除必须完成普通本科生学习任务外,还必须完成军队规定的军政训练任务,达到军队要求。

  四、招生计划

2016年,根据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国防生招收计划,合肥工业大学将在安徽、山东、河南、河北等省份招收国防生72名。(见表)

2016年合肥工业大学招收国防生计划表

五、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合肥工业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0551) 62903185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551)62902397 62902387 62902327 62905427(传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2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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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51)629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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