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选拔国防生问答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30   浏览次数:599
      根据二炮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做好2015年从普通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4月30日至5月13日,第二炮兵驻校选培办将在合肥工业大学2014级在校本科生和在校硕士研究生中组织选拔国防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标准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章守纪,现实表现突出,志愿从事国防事业,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符合《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规定》。
(二)年龄条件:本科生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年龄应在24周岁以下;在校选拔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年龄不超过29周岁。退役复学大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年龄可放宽1岁,但不能累计放宽。
(三)学业条件:必修课考试全部合格,专业课程各科成绩应为良好以上(退役复学大学生应全部合格且良好率达到80%以上)。
(四)身体条件:形象气质较佳,身体心理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要求:男生身高162㎝以上。标准体重(㎏)=[身长(㎝)-110](㎏),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两眼裸眼视力4.5 (0.3)以上,矫正视力 4.9(0.8) 以上,无传染性疾病、色盲、红绿色弱、明显的疤痕斑痕等。
(五)体能条件:体能素质好,大学生体能达标考核合格,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达到《军人体能考核标准》。
(六)优选条件:符合选拔条件的退役复读大学生,在计划范围内优先选拔;对符合总政《实施军队英模烈士子女成才培养工程》规定条件的英烈子女,不受专业限制,单列计划选拔。
 
二、国防生的义务和待遇
      国防生在校期间,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规定承担相应义务和待遇。每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在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也可以参评所在高校提供的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奖学金,但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国防生享受军队提供的军事教育训练资源,除必须完成普通本科生学习任务外,还必须完成军队规定的军政训练任务,达到军队要求。

三、国防生预选对象所关心的几个问题
(一)问:什么是国防生?有哪些特点?
   答:国防生是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的、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主要包括军队从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和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两种形式。国防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经考核合格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国防生在校期间系双重身份,既是普通大学生,又是后备军官,接受学校、军队的双重教育管理。国防生与普通大学生相比,提前选定职业,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参加军队定期组织的军政训练,接受军队定向培养。在校期间,个人综合素质将得到全面培养锻炼。
(二)问:报名参加国防生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除录取资格、学业成绩、年龄等基本信息符合报名条件外,还要注意两个事项:一是志愿到军队工作。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这是报名参加国防生必须具备的最基本条件。学生本人献身国防信念坚定不坚定,是不是真心想到军队工作,报名前,应该认真思考,和家人进行沟通,不要盲从。二是符合身体要求。成为国防生要严格进行身体检测。体检主要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及心理检测等项目。在校期间,国防生要接受严格的管理和艰苦的训练。建议学生报名时,先衡量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身体确实不符合国防生的条件要求,不要强求或故意隐瞒。
(三)问: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如何进行军政训练?
   答:国防生是军队干部的重要来源,在校期间要接受选培办组织的军政训练,目的是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掌握相应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作风,具备基本的军人素养和军官素养,提高岗位任职能力。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军政理论知识学习,每周出2次早操,每周利用课余时间组织队列、体能及技能训练3小时,大一暑期到国防生训练基地集训25天,大二、大三暑期要提前返校或组织到部队集训20至30天。大四年级,培养目标为指挥类的国防生还要安排去部队见习锻炼。在校日常训练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和双休日。国防生军政训练期间实施军事化管理,自觉接受所在学院和选培办的双重教育管理,积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军队有关规定。
(四)问: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能否报考硕士研究生?
   答: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培养目标为指挥类的,本科毕业时不得报考或者推荐免试军队招生单位、签约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分配到军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后,可以在职干部身份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类的,本科毕业时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本年级专业的20%的国防生,仅限报考或者推荐免试军队招生单位、签约普通高等学校的非军事学学科且与本科专业相近的硕士研究生。国防生考取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的,保留入学资格,先到部队工作2年后返校学习。
(五)问:国防生在校期间是否需要入伍?毕业时如何分配?职级待遇与军队院校毕业学员有区别吗?
    答: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入伍,仍为高校学生。国防生毕业时经综合考核合格者接收入伍,按照培养目标定向分配到相应军兵种所属部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主要补充到基层连队。
国防生毕业办理入伍手续后即为现役军官,在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考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授中尉(专业技术中尉)军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授上尉(专业技术上尉)军衔。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
(六)问:国防生毕业后需在部队工作多长时间?入伍后还享受哪些待遇?
    答:毕业国防生的服役年限按照《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经组织批准,可退出现役。
毕业国防生入伍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其在高校学习时间计入住房补贴年限。符合随军条件的,其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根据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队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军队干部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参加培训,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除正常的双休日和节假日外,军官每年休假20~30 天,由个人自行安排,并按规定发放差旅费。
(七)国防生在哪些情况下构成违约会被淘汰?
    答:根据国家法律、军队相关规定和《国防生培养协议书》约定,定期考核了解国防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军政训练、作风纪律、身心素质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和违约处理。国防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政治立场不坚定,从事军队工作不坚定,有反党反社会言论或行为,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罚,违反校规校纪或者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和报考研究生等事宜。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军政训练,或者不服从驻校选培办管理,情节严重。未能达到军政训练考核标准,军政训练考核不合格。
      5.以逃避到军队工作为目的,主动提出解除协议,拒不服从毕业分配,或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教育无效。
      6.学习成绩较差,多次挂课,经教育无效。不能按规定学制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体检不符合军队要求,未能达到培养目标。
      7.经考核鉴定,确认不适合继续作为军队干部培养对象。

四、咨询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合肥工业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电话:0551-62903185 15305510868 (硕士招生政策咨询)
                 0551-63831021 13295515266  (本科招生政策咨询)


附件:
  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选拔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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