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国防生的签约、待遇及违约处理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0-27   浏览次数:43
        1、经全面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报上级审批后,定为国防生。选培办、大学和学生本人三方共同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签订协议的国防生,自协议生效的第一个月起,享受国防奖学金,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
 
  3、国防生毕业入伍后职级待遇: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定中尉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硕士毕业生,定上尉正连职(专业技术十二级);博士毕业生,定少校正营职(专业技术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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